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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各科室职责

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院内日常行政及各类信息维护和发布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研究生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和日常总务工作。

2.草拟研究生院综合性文件、报告、工作总结、工作安排和其他综合性文字材料工作。

3.负责有关研究生院相关信息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核、上报等工作。

4.负责研究生院网站建设、维护、管理及信息发布。

5.协调科室之间的工作,传达、督促院领导批示及交办的事项。

6.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筹办工作,对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负责行政、党务、群工等各类文件收发,文件处理,印章管理,做好保密工作。

8.负责上级部门及兄弟院校等单位来访的接待工作。

9.负责研究生院各类财产及办公用品购置和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研究生的招生咨询、报名、考、复试和录取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执行国家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2.根据国家规定,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和相关文件。

3.编制研究生招生简章,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及相关调查研究工作。

4.编制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等。

5.负责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协助校教务处做好本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

6.负责考生报名工作,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及报考材料。

7.组织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初试、复试及加试自命题考试科目的命题、印刷、封装、邮寄、评卷、登分、成绩公布等工作。

8.根据国家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保密管理、教育及保密协议的签订工作。

9.确定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线及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和调剂等工作。

10.负责上报研究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编发录取名单文件。

11.复查新生思想政治、业务和身体健康状况的工作。

12.根据学科发展需求,为遴选指导教师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13.完成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工作职责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研究生的学籍管理、教学、教务、培养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法规,制订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制度,出台研究生退学休学等学籍变动文件。

2.组织各学位点制订和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

3.负责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办法和课程教学质量监控办法的实施工作。

4.负责研究生课程教学运行管理,负责教学计划的组织与实施、安排课程考试及成绩管理工作。

5.审核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检查培养计划的落实情况。

6.负责研究生必修环节(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教学实践等)的监管,建立健全中期考核制度。

7.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和教学案例库建设指导工作。

8.制订研究生分流和淘汰办法。

9.负责组织研究生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

10.负责研究生培养经费报销的审核与管理工作。

11.负责统计承担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12.负责研究生证的管理、发放和火车票优惠卡的充磁工作。

13.完成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研究生学位授予和导师遴选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做好学位管理工作。

2.组织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送审评阅工作,受理学位申请及督促和监督答辩过程。

3.审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的材料,检查答辩情况。

4.协助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好学位评审工作。

5.审核学位授予人员的有关学位申请材料,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6.负责优秀研究生论文的评选工作。

7.负责学位证书的制作、发放、管理工作和组织研究生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

8.负责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及管理工作。

9.负责审核遴选研究生导师和组织研究生导师培训及考核工作,建立导师资料库,及时完善导师信息。

10.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相关事宜。

11.制定、修订有关学位工作的规章制度,接受上级部门有关学位管理的检查与评估工作。

12.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完成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在学校各职能部门、各院(系、部、所)相关单位支持与配合下,负责学校的学科建设工作。

1.跟踪搜集分析国家有关学科建设政策走向及兄弟院校学科建设发展动态,为学校学科建设提供意见和建议。

2.根据国家有关学科建设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学科建设规章制度,执行学校学科建设的各项政策。

3.组织各学科及有关项目(平台)的规划、遴选、建设、检查、验收,为各院(系、部、所)和学科点学科建设提供服务和指导。

4.组织院系起草学科建设规划,根据学校实际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选择学科方向、适时调整学校学科结构布局,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需求结构的变化。

5.负责学校有关学科建设方面的重要议题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讨论。

6.负责国家、省部级重点学科的申报、管理及验收工作。

7.组织协调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报工作。

8.负责学校学科队伍建设,遴选、管理校级学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

9.组织协调各院(系、部、所)的学科建设工作。

10.组织实施校内外(国内外)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11.监管学校各院(系、部、所)学科建设项目经费。

12.参加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学科建设及学科评估工作。

13.汇总分析学校学科建设数据、资料,整理、归集学科建设工作档案。

14.完成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及奖助评审、就业指导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研究生安全稳定与违纪处分工作。

3.负责研究生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研究生学费与公寓费催缴工作。

5.负责研究生公寓住宿安排与退宿工作

6.负责研究生会管理、考核及换届选举工作。

7.负责研究生生源地与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8.负责研究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9.负责组织研究生参加各类校内外文化体育、学术交流、社会实践与竞赛等活动,并开展宣传表彰工作。

10.负责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资助等奖助补的评审、公示及奖助发放工作。

11.统筹安排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做好研究生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数据录入与上报、就业派遣及改派等事宜。

12.完成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