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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海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2014版)》的通知

青大校研字〔2014〕32号

校内各单位:

《青海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2014版)》经7月9日第七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附件:青海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2014版)

2014年7月21日

附件:

青海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2014版)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青海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凸显培养特色,提高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现对2014年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本着优化学科结构、突出学科特色、反映学科前沿、强化分类指导、提高创新能力、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创新培养机制和培养模式为动力,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规范培养过程,满足国家和青海省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1.本指导意见适合于我校医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和理学等七个学科门类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

2.培养方案的修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颁发的《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教研办[1998]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办[2000]1号)和《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以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人才为目标,既要体现本学科的优势、特色和最新进展,又要适应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将培养方案的规范性、指导性与灵活性、可操作性有机统一起来。

3.对于获得一级学科授权的学科,只需按一级学科设置培养方案,下属二级学科不再单独设置。无一级学科授权的,按照二级学科修订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类别、领域进行修订。交叉学科培养方案的修订,要处理好与原学科专业的关系。对同时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应处理好两级学位不同培养目标之间的关系。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招收和培养研究生的,由相关单位协商,共同讨论修订培养方案。

4.各培养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单位、本学科研究生培养经验,合理调整课程结构,集中力量开设好一批适用面较宽、选择率较高的专业学位课程,既能加深和拓宽研究生的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面,又能激发研究生科学研究和科学创新的兴趣。在选修课的确定上应根据研究方向和学生特点,留有充分的选择余地,以提高教学质量。

5.本次修订要推进实施我校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分医学、农学(理学)、工学和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四个学科门类,打通专业基础必修课的设置,提高课程资源利用率和建设水平,防止同类课程重复设置。

6.各培养单位应认真总结本单位的研究生培养经验,积极汲取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项工作成果,大胆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在考虑本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的前提下,要努力体现培养方案及课程内容的先进性,增强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内容前沿性,通过高质量课程学习强化研究生的科学方法训练和学术素养培养。构建符合专业学位特点的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方式,加强案例教学,探索不同形式的实践教学。

7.坚持因材施教,注重发挥研究生的特长,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培养方案应为制定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空间,使研究生的培养在满足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同时,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个人的实际情况,可对课程选择、科研实践等进行灵活的安排。

8.培养方案在各环节中要突出对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探索精神的培养,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提供良好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的环境。

9.培养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考核和核查;要有相对稳定性,以保证培养工作的有序性。

三、修订内容和要求

研究生培养方案是各单位进行研究生培养的主要依据,应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培养方式、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和学分、必修环节、学位论文等。

(一)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应根据国家对学位授予者的基本要求,结合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研究生培养以及本单位的特点,阐明对本学科专业博士或硕士学位获得者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方面应达到的广度和深度,科学研究能力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等方面的要求。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还要强化国际视野和把握科学技术前沿能力的培养,强化跨学科解决关键科学问题能力的培养,强化高尚的文化境界、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担当奉献的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强化引领未来意识的培养。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注重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科技现状和动向,具备进一步深造的学术基础和科研技能。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密切结合行业发展需要,突出职业导向和特色,注重与行业职业资格标准衔接,以提高综合素质和知识应用能力为核心,注重依托校内外实践基地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二)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的设置应密切关注本学科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支持和建设发展意义的相关领域,把握本学科领域发展的主流和趋势,使本学科的研究生培养能够立足于高起点和学科发展前沿,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鼓励设置跨学科的研究方向,以促进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建设与发展。

各学科研究方向的设置应规范,既要高度凝练,又能体现学科的优势和特色,能够反映学科建设和发展的方向,还应参考国内外标杆学科研究方向的设置方法,有利于国际接轨。博士生培养方案中研究方向的设置,应结合招生简章各导师的研究方向,各方向应有一定的覆盖面,研究方向不宜过窄,个数不宜过多。硕士生培养方案中研究方向的个数可以适当放宽。

研究方向的设置需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设置研究方向的基本依据:

1. 有学术带头人和结构较合理的学术梯队。

2. 有较好的科研基础、科研条件和科研成果。

3. 交叉学科应具有明显的学科发展潜力。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我校研究生培养分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两个相对独立的培养层次,各培养单位依据学科特点制定培养方式。我校研究生培养采取“两段式”的培养模式,包括课程学习和科研、专业实践两个阶段;实行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制。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指导研究生科研工作,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并在严谨治学、科研道德和团结协作等方面对研究生严格要求,配合、协助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课程学习阶段是指研究生通过集中授课等方式,遵循《青海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完成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在第一学年、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在第一学期完成课程学习。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在第一学期或第一学年完成课程学习。科研、专业实践阶段是指研究生在各个研究生培养单位或实践基地中,进行科研或专业实践和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培养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

博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在规定学制时间内不能完成学业的,可以申请延长修学年限,硕士研究生延期期限最长2年;博士研究生延期期限最长3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参照行业标准和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指导意见设定。

(四)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二者不能相互替代。课程学习16学时记1学分。

研究生修读的课程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学位课是为达到培养目标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必须学习的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非学位课是为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的课程。

以同等学力身份考入我校研究生或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考入专业差别较大的研究生,如在本门学科上欠缺本科层次业务基础,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有关课程,课程列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补修课程只记成绩,不计入研究生阶段的总学分。

1.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前,应修最低学分为16学分,其中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12学分,必修环节总学分为4学分。课程及学分要求如下:

(1)公共课7学分(考试),其中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2学分,英语5学分。

(2)专业课不低于5学分(考试)。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前,应修最低学分为36学分,其中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学位课学分不低于23学分,非学位课学分不低于9学分),必修环节总学分为4学分。学位课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如下:

(1)公共必修课8学分(考试),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自然辩证法1学分,英语5学分。

(2)专业基础必修课不低于7学分(考试)。

要求全校原则上按医学、农学(理学)、工学和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四个学科门类设置相同的专业基础必修课,同一学科门类设置的相同的专业基础必修课不低于3.5学分。

(3)专业必修课不低于8学分(考试)。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前,应修最低学分根据行业标准和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指导意见设定。必修环节总学分不低于4学分。学位课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如下:

(1)公共必修课8学分(考试),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自然辩证法1学分,英语5学分。

(2)专业基础必修课(考试)。

参照行业标准和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指导意见设定。

(3)专业必修课(考试)。

参照行业标准和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指导意见设定。

(五)必修环节及学分要求

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实践活动,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个环节各占1学分,总学分为4学分。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和学术报告环节各占1学分,实践活动的学分依据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特点自行设定。

1. 开题报告

研究生必须调研、查阅中外文献,了解本学科或本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进展,确定研究内容,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

开题报告由培养单位组织,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

2.中期考核

在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各培养单位组织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和精力投入等进行全面考查。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

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

3.学术报告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课题组的学术讨论会和国内外的各类学术活动,其中培养期限内参加专题讲座和学术报告或作学术报告的次数总计不得少于10次,并填写《青海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登记表》。

4.实践活动

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社会调查和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和次数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自行设定。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要提供和保障开展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注重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合作建立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改革创新实践性教学模式。研究生要提交实践学习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要对研究生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各单位依据专业学位的类别或领域特点和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指导意见规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要求和相应学分。

(六)学位论文

各养单位可对不同层次学位论文的质量(学术性、系统性、创新性等)提出具体要求,还可对学位论文工作的阶段考核做出规定。学位论文撰写、评阅和答辩等环节,各培养单位应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附件1:青海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博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XXX一级(二级)学科博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小三号加粗宋体)

(学科代码:XXX 授予XXX博士/硕士学位)

(四号宋体)

一、培养目标(小四号加粗宋体,下同)

培养目标应根据国家对学位获得者的基本要求,结合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研究生培养以及本单位的特点,阐明对本学科学位获得者在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方面应达到的广度和深度,科学研究能力或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例:培养具有较好专业理论基础、……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具体要求为:

(一)……

(二)……

(三)……

(五号宋体,1.5倍行距,下同)

二、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相对稳定,数量不宜过多。应考虑本单位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努力把握本学科的发展趋势,使研究生的培养立足于较高的起点和学科发展的前沿。所设研究方向应确属本学科范畴并与招生专业目录一致。

(一)……

(二)……

(三)……

三、培养方式

各学科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实际,结合不同层次研究生的培养阐明本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理论学习、科学研究、学术及实践活动等方面的培养方式。

例:本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培养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为主,实行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培养方式为:

(一)……

(二)……

(三)……

四、学习年限

基本学制为 年。在规定学制时间内不能完成学业的,可以申请延长修学年限,延期期限最长 年。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

例:本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前,应修最低学分 学分,其中课程总学分不低于 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 学分、专业基础必修课 学分、专业必修课学分、非学位课 学分。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入学研究生,补修至少2门本学科本科主干课程。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教学方式

考核方式

备注

学位课

公共必修课

专业基础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

非学位课(选修)

补修课

必修环节

开题报告

中期考核

学术报告

实践活动

按医学、农学(理学)、工学和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四个学科门类设置相同的专业基础必修课,同一学科门类设置的相同的专业基础必修课不低于3.5学分。

六、必修环节

学术活动可为国际性、全国性、省级和校级学术会议、论坛、报告等,具体次数由各学科自行确定。实践活动可为教学实践、管理实践、社会实践、专业实践,具体实践时间由各学科自行确定。

例:

本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修环节包括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每个环节各记1 学分,共4学分。

(一)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第三学期的10月8日-11月15日期间,学科负责组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答辩会,对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进行考查。

(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第五学期的10月1日-11月30日期间,学科组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答辩会,对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工作进展、工作态度及存在问题等进行全方位考查。

(三)学术活动

……

(四)实践活动

……

七、学位论文

结合本学科特点和实际,对学位论文做出基本要求。

例:

(一)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①……

②……

……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

为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在正式答辩前一个半月提出预答辩申请,参加学科组织的学位论文预答辩会。

(三)学位论文评审

本学科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均须参加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四)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通过双盲评审和专家评审后,研究生方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五)学位论文答辩前发表论文要求

在《青海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的基础上,各学科提出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发表论文的要求。

八、学位申请

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后,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科学位分委员会和校学位委员会审查,可获得XX博士(硕士)学位。

附件2:青海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XXX类XXX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小三号加粗宋体)

(领域代码:XXX 授予XXX硕士学位)

(四号宋体)

一、培养目标(小四号加粗宋体,下同)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要密切结合行业需求,主要培养有特定职业背景的高级专门人才,应以提升研究生的职业能力为导向,强化研究生研究性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胜任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的培养,要有别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一)……

(二)……

(三)……

(五号宋体,1.5倍行距,下同)

二、领域方向

领域方向的设置应可能与职业、行业对应。领域方向数量不宜过多,一般为3至6个方向。

(一)……

(二)……

(三)……

三、培养方式

应重视理论联系实践,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一)……

(二)……

(三)……

四、学习年限

参照行业标准和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指导意见设定。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

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课程体系要努力与行业任职资格相衔接。课程设置应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应有培养实践能力的实验、设计和调查分析课程,开设“行业发展前沿讲座”课程,邀请行业实践单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技术专家和高级管理专家,面向研究生做行业发展前沿讲座。

例:本领域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前,应修最低学分为 学分,其中课程总学分不低于 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 学分、专业基础必修课 学分、专业必修课学分、非学位课 学分。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入学硕士,补修至少2门本学科本科主干课程。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教学方式

考核方式

备注

学位课

公共必修课

专业基础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

非学位课(选修)

补修课

必修环节

开题报告

中期考核

学术报告

实践活动

六、必修环节

学术活动可为国际性、全国性、省级和校级学术会议、论坛、报告等,具体次数由各学科自行确定。实践活动可为教学实践、管理实践、社会实践、专业实践,具体实践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例:

本领域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修环节包括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每个环节分别记、、 、 学分,共 学分。

(一)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

(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

(三)学术活动

……

(四)实践活动

教学实践、管理实践、社会实践等的基本要求。

详细说明专业实践的具体要求和考核标准。

……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必须来源于专业实践,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结合专业实践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在方案中明确学位论文内容和形式要求,加强过程管理,通过明确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评阅与答辩等环节的要求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各培养单位结合专业学位特点和实际,对学位论文做出基本要求。

例:

(一)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①……

②……

……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

为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在正式答辩前一个半月提出预答辩申请,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会。

(三)学位论文评审

本学科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均须参加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四)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通过双盲评审和专家评审后,研究生方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五)学位论文答辩前发表论文要求

在《青海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的基础上,提出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发表论文的要求。

八、学位申请

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后,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科学位分委员会和校学位委员会审查,可获得XX硕士学位。

附件3:

青海大学研究生课程代码编写说明

青海大学研究生课程按一级学科分类,研究生课程代码由9个数字和字母组成,其中前4位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专业简介》一级学科代码,第5位为课程性质代码(公共必修课为A,专业基础必修课为B,专业必修课为C,选修课为D,补修课为E),第6、7位为我校教学单位代码,第8、9位为教学单位开设课程门数的序列号。见下图: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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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类别)代码 课程性质 开课单位 课程门数序号

如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的自然辩证法的编号为0101A1201,其中0101为一级学科代码,A为公共必修课,12为马克思主义学院代码,02为课程门数序列号。

备注:

1.各教学单位代码如下:

医学院:01; 农牧学院(农林科学院、畜牧兽医科学院):02;财经学院03; 化工学院:04;机械工程学院:05;水利电力学院:06;土木建筑工程学院:07;生态环境工程学院:08;基础部:09;地质工程系:10; 计算机系;11;马克思主义学院:12;附属医院:13。

2.博士研究生课程代码前加B,如博士课程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的代码为

B0305A1203。

3.公共必修课的课程代码如下:

硕士:

① 自然辩证法为0101A1201;

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为0305A1202;

③ 英语为0502A0901。

博士:

① 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为B0305A1203;

② 英语为B0502A0901。

4.专业基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非学位课前4位代码学术学位按本学科一级学科代码编写。专业学位按专业类别代码编写。金融:0251;工程:0852;农业推广:0951;临床医学:1051。

5.课程开课单位代码按主讲教师所在院系编写。一门课程需要2个或2个以上教学单位承担的,该课程开课单位代码以主管教学单位为主,如化工学院的化学工程专业的某一门课程由化工学院和机械工程学院共同承担,则该课程开课单位代码以主管教学单位化工学院编写。

6.课程门数的序列号是指对本单位开设的研究生课程编写的序号,由各单位从01开始按顺序自行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