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方案》(青大校研字〔2025〕15号)等文件要求,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因有考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现对递补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一、录取原则
1.专项计划考生: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均相同,则按照科研潜质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普通招考考生:录取时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则按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二、拟递补名单
序号 |
考生编号 |
考生姓名 |
拟录取**码 |
拟录取专业名称 |
总成绩 |
备注 |
1 |
107435111013459 |
丁新焕 |
100210 |
外科学 |
442.4 |
|
2 |
107435199005077 |
夏鹏志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231.6 |
高研院专项计划 |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考生,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电话反映。
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将按相关规定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经过教育部及青海省主管部门录取审查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6日—7月2日
联系电话:0971-5310695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