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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校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关于公布我校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函〔2021〕1号)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式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计划招收类别为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20名,其中生源地计划为四川3名、西藏4名、甘肃4名、青海7名、宁夏2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相关招生政策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