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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在读研究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2年在读研究生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校内相关院系:

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和西宁市、城北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在读研究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确保工作质量,维护学生权益及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认定人员

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的在读研究生。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母语非汉语申请人员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其他申请人员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4. 具备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认定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4月6日至4月19日,法定工作日(9:00—17:00、周六9:00—12:00)

现场确认时间:4月6日至4月20日(双休日除外)

特别提示:学校需二次到市、区教育局确认,故此不按市、区公告最后日期限定。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凡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网上报名后,申请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具体申请流程: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按以上时间要求,注册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先进行实名制核验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2.选择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其中:国考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的学段学科一致。

3.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教师资格申请信息,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个人承诺书一定确认字迹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完整,尤其签名必须清晰,不能连笔,否则申请表视为无效)。

4.信息提交成功后,请申请人牢记报名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以上资料是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特别提示:符合条件的我校学生网申填报的现场确认点是青海大学。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根据认定机构在网上注意事项中的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

青海大学研究生院(行政C楼206办公室)

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学生证原件,现场进行比对。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现场比对核实,网上证书、成绩截屏等均不能作为认定条件。

3.国考《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或确认现场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正规证件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一致,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背面写明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申请的任教学科)。

5.在读研究生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现场比对的可不提交。

6.所在院系开具的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于5月20日前对申请教师资格者作出认定结论,并于6月7日前向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确认成功学生于6月7日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青海大学研究生院领取《教师资格证》。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学校联系人

巨老师         电话:0971-5361632


附件: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模板)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