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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研究生公寓管理“十不准”.docx

青海大学研究生公寓管理“十不准”

1.不准留宿他人或晚于公寓规定时间归宿

2.不准大声喧哗、抽烟饮酒、聚众赌博。

3.不准乱扔垃圾、高空抛物、随地吐痰,将剩饭等倒入洗漱池、便池内。

4.不准张挂帘或遮光布帘,保持宿舍墙面、床体、柜体等干净整洁、美观大方。

5.不准存放使用洗衣机、电热杯、电热毯、电水壶、电熨斗、热得快、电吹风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功率电器。

6.不准存放管制刀具,使用保存煤油炉、液化气、酒精炉、蜡烛明火设施和器具。

7.不准放置或使用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放射性、细菌和病毒标本等危险品。

8.不准带入、饲养动物和从事各类经营活动

9.不准破坏消防设施、电路设施、损坏公物、堵塞消防通道、楼道堆放物品。

10.不准私换门锁、另加门锁或将房间钥匙转借他人。